这件事情非常恶劣,联盟也做出了非常严厉的惩罚,事件后果极其严重:阿泰斯特被禁赛73场(常规赛+季后赛),损失约500万美元薪水。

其实阿泰还有一个事很被大家熟知,就是一肘子打通了哈登的任督二脉,那真是记忆深刻。

格林的恶意犯规也非常多,他在场上绝对不好惹,各种插眼,踢蛋,推搡,NBA很多球员都是受害者。最著名的应该就是“踢蛋”亚当斯,以至于去年季后赛亚当斯在采访中都还在说,可见是多么痛的领悟。

另外,格林锁喉戈贝尔,脚踏小萨博尼斯也让人印象深刻。此前也是一度被联盟禁赛,觉得他心理出现了问题。回归后也确实收敛了很多,不过季后赛碰上勇士,格林肯定还是该发挥还是得发挥。

本华莱士也是“奥本山事件”的主角之一,他和阿泰的推搡是这次事件的导火索,不过说实话,大本钟真的打阿泰不要太轻松,在球场一直将他推到了观众席,力量上有绝对的优势。

本身就是以强悍的内线防守和硬朗球风闻名,其实真只是强硬,打球并不脏,这和格林有很大的区别。

罗德曼大家也应该很熟悉,性格非常张扬,球风也非常强硬,这当然也少不了在球场打架。

1993在公牛与太阳的比赛中,罗德曼与太阳球员丹·马尔利因争抢篮板发生激烈摩擦,两人互有推搡,罗德曼情绪激动险些动手,被裁判和队友及时拉开,最终双方均吃到技术犯规。

1997年对阵爵的总决赛中,罗德曼与爵士中锋格雷格·奥斯特塔格在篮下对抗时产生冲突,罗德曼疑似用头撞击奥斯特塔格,引发双方球员围拢,他也因此被吹罚恶意犯规。

1999年效力小牛时除了赛场内,罗德曼的场外脾气也较火爆。1999年他曾在一家酒店外与他人发生争执,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,最终被警方介入处理,不过这并非赛场相关的斗殴。

总体来说,罗德曼的冲突多因赛场对抗中的情绪冲动或个性摩擦,以推搡、争执为主,未造成严重的大规模斗殴后果,但也成为他“坏小子”形象的一部分。

各位觉得呢?感觉隆多进去有些强塞的意思呀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